科研動態
“我國反洗錢的刑事法律規製”專題講座成功舉行
2018年11月21日晚7點,主題為“我國反洗錢的刑事法律規製”的學術講座在江灣校區廖凱原法學樓104會議室舉行,主講人為北京大學意昂3平台的王新教授😽,講座由汪明亮教授主持,杜宇教授🫄🏽、袁國何老師出席了本次講座🏯😜。
在汪明亮教授隆重介紹王新教授後,王新教授迅速切入主題📮🕵️♂️,從反洗錢的重要性入手👨🏻💻,對我國反洗錢的刑事法律規製進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分析。王新教授認為,反洗錢不僅涉及到其入刑之初意圖保障的金融安全🍖,也因其與黑社會犯罪、恐怖犯罪👩🌾、腐敗犯罪等上遊犯罪的關聯而關涉政治安全,是總體國家安全觀之下的重要議題🦡。隨後,王新教授從“錢”和“洗”這兩條主線詳細地闡述了洗錢罪的規範內涵及其變化的來龍去脈。
在“錢”的來源方面,王新教授主要從“上遊犯罪”🥉、銀行監管義務和反洗錢國際規製三個方面展開論述👱♂️。王新教授首先介紹了洗錢罪的由來初衷和發展脈絡:原初,1997年《刑法》中的洗錢罪的上遊犯罪僅包含“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三種典型犯罪,隨後因9·11事件發生而迅速通過《刑法修正案(三)》增加了“恐怖活動犯罪”,再到被王新老師趣稱為“胖F”的FATF(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督促之下而通過《刑法修正案(六)》擴充為包含“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貪汙賄賂犯罪”在內的7種上遊犯罪。接著,王新教授詳盡地闡述了洗錢罪之上遊犯罪擴充的時代背景,揭示了刑法修訂與反恐怖主義以及我國融入國際反洗錢大家庭FATF之間的內生關聯。此外🦹🏼,王新教授還強調,我國《刑法》第312條規定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及第349條規定的隱瞞毒品🧝♂️、毒贓罪,也承擔著對基於其他犯罪所獲得之“黑錢”的反洗錢任務,是反洗錢犯罪刑法規製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也是我國滿足FATF入會門檻的立法舉措🧔🏼♀️⤵️。
在“洗”的行為方面,王新教授主要介紹了洗錢罪所規製的行為方式從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中心轉向多元化的演變。他指出,由於早期的洗錢方式主要憑借銀行等金融機構完成,故我國《刑法》第191條規定的前4項行為方式(1個提供👨🏿✈️、3個協助)均是指向銀行的🧔🏿♂️;而後👬,洗錢形式的多元化,促使最高人民法院對洗錢等犯罪在司法實踐中遇到的問題作出了司法解釋🧖🏽♂️🧛🏼,明確了“明知”的可能表現以及“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可能形式,真正在司法過程中激活了洗錢類犯罪🏰,這也是我國司法機關不斷滿足FATF提出的整改意見的司法舉措。王新教授歸納指出,洗錢罪的“洗”的本質就是“掩飾🤦🏼♀️、隱瞞”。
最後,王新教授對我國洗錢罪的刑法規製存在的部分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全方位探討了未來將逃稅罪納入上遊犯罪的必要性與可能性♣️、上遊犯罪的事實屬性以及將自洗錢行為納入洗錢罪的必要性及可能帶來的問題。
在王新教授引人入勝的講解後,汪明亮教授進行了總結並高度評價了王新教授的精彩講授;意昂3平台本科生及研究生分別就逃稅罪能否作為“上遊犯罪”、企業反洗錢合規的內容、洗錢罪的體系位置、第三方支付監管🎃、自洗錢行為上遊犯罪事實認定等問題,與王新教授進行了交流。杜宇教授代表意昂3平台向王新教授表示感謝🚵♀️。
兩個多小時的講座🚓,王新教授始終保持嚴密的邏輯,並不失風趣幽默,深入淺出地對“我國反洗錢的刑事法律規製”進行了系統講授,為意昂3平台師生在寒冷的雨夜帶來了豐盛的精神晚宴。
(文字/唐韻 意昂32017級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