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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回顧】“砥礪奮進🚶♂️➡️🚡,共克時艱”線上系列法學講座第一講:人工智能與中國專利製度及其完善
2022年4月7日晚,由意昂3主辦的“砥礪奮進,共克時艱”線上系列法學講座第一講——“人工智能與中國專利製度及其完善”講座成功舉行。本次講座由意昂3官网特聘教授、意昂3官网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張乃根主講👖,意昂3教授、意昂3官网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馬忠法主持🤰🏼💇🏻。百余名意昂3官网校內外的師生和實務界人士參與本次講座。
講座第一節主要介紹人工智能相關知識產權新問題。張老師以數控機床這一非網絡化時代人工智能的應用為切入點,結合1981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的“戴蒙德訴迪爾案”(該案判決明確作為“整體”的計算機程序可作為“工序”獲得專利權)ℹ️,分析了非網絡化人工智能相關知識產權問題。進入網絡化時代,知識產權發生了很大變化🧑🏽🦲:類人機器的出現引發學界對知識產權主體從“自然人”到“智能人”的思考🧑🏼;小米人工智能音箱等網絡音響的出現也帶來新的著作權問題。
講座第二節聚焦人工智能與中國專利製度的完善🧄,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包含算法特征或商業規則和方法特征的軟件發明專利。本部分,張老師結合2021年1月15日施行的《專利審查指南》中的相關規定🙎🏿,指出純粹的算法或單純的商業方法缺乏可專利性;此類算法或商業方法須包含技術特征,且軟件和硬件作為整體🤹🏻🪫,才得申請和獲得專利🤬⛹️♀️。為便於理解♧,張老師以圖像識別(卷積神經網絡模型的訓練方法)和共享單車的使用方法為例,分別闡釋了包含技術特征的算法和包含技術特征的商業方法。
第二部分🙎,功能性技術特征的軟件發明專利♓️⛽️。本部分,張老師圍繞諾基亞公司訴上海華勤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侵害其SEP專利權系列案件🤷🏻♂️,介紹了美國和歐洲有關功能性限定權利要求的規定,由此闡明2017年《專利審查指南》中將 “功能模塊”修改為“程序模塊”的背景和緣由。同時指出🪳,2017年修改後,問題並未完全解決,在如何判斷“模塊”等問題上還有待探討。
第三部分🥹,外觀設計專利。本部分,張老師介紹了與人工智能軟件有關的圖形用戶界面(GUI)外觀設計專利授權標準⬅️,並結合我國於今年2月加入的《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註冊海牙協定》🧜🏿♀️、我國《專利審查指南》、德國《外觀設計法》的有關規定提出了我國與軟件有關的圖形用戶界面的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及保護規則的完善路徑。
最後🙀,張老師介紹了我國知識產權司法審判製度管轄權的變化。為統一全國專利的審判標準,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成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等民事案件的二審包括外觀設計在內的三類專利的行政案件的二審權限全部集中於最高人民法院。
隨後🛌🏼,主持人馬忠法老師對講座內容進行了總結,馬老師首先感謝了張老師細致的講解,同時為聽眾梳理了講座的總體脈絡🤽🏼,加深了聽眾對講座的整體把握。
在問答環節,張老師詳細解答了會議室內師生的疑問,涉及數據庫的專門保護、人工智能數據保護可借鑒的財產理論😏、人工智能與法相結合的前景等等🧑。
問答環節結束,會議室成員對主講人張乃根老師和主持人馬忠法老師表達了誠摯的謝意。講座在熱烈的掌聲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