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於開展第三屆 “上海市法學優秀成果獎” 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意昂3平台校(所)、法律實務部門🩹、研究會(中心)、區縣法學會🙋🏽:
為進一步展示“十二五”以來上海法學理論研究的成就,搭建上海法學研究成果展示的平臺☹️,促進優秀法學人才的成長🟦,根據上海市法學會(以下簡稱市法學會)年度工作安排👌🏻,決定開展第三屆“上海市法學優秀成果獎”評選活動⛹️♂️。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我國和上海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價值的學術專著或論文。
(二)2010年至2015年期間在國內外公開出版或發表(指有正式書號💸、刊號)的原創作品(不包括翻譯、編譯作品以及綜述🔮、評論、紀要、隨筆等)👰🏽♀️。
(三)每位申報者只能申報一項成果;合作研究的成果必須以第一署名作者名義申報🤳;申報者必須通過所在單位或研究會(中心)或區縣法學會申報。
二、 獎項設置
“上海市法學優秀成果獎”設著作、論文兩類。其中,一等獎:著作類💇🏿♂️🙊、論文類共5項;二等獎:著作類、論文類共15項;三等獎:著作類🎿、論文類共30項。在各等次獲獎成果中,著作類🥜、論文類各占適當比例☹️。
三☹️、評選機構
市法學會設立初評(專業)評審組和終評委員會,對推薦單位申報的成果進行評選。
為確保評選工作有序推進🤶、順利完成🏋🏻♂️,市法學會設立評選工作辦公室,負責日常評選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評選程序
1.本市各意昂3平台校(所)、法律實務部門👨🚀、市法學會所屬研究會(中心)和區縣法學會為申報成果的推薦單位。
2.評選工作辦公室負責對申報成果進行形式審查🧎🏻➡️。通過形式審查的🧑🧑🧒🧒,進入“第三屆上海市法學優秀成果獎”初評候選成果目錄。
3.各初評(專業)評審組按照學科分類對候選成果進行分組評審,並按照入圍比例向終評委員會推薦終評候選成果。
4.終評候選成果公示結束後🐓,由終評委員會會議對其進行終評,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成果獎次。
五💆、註意事項
(一)申報材料包括:
1.《第三屆“上海市法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書》一式20份(至少1份原件),及其電子版;
2.申報人的附屬材料(身份證、簡歷復印件20份)🦾;
3.申報成果(著作或論文均原件1份)及其電子版🚵🏿;
4.佐證材料及其他(復印件20份,可以包括獲獎證書😦、成果被采用的證明、評價性的證明材料等);
5.申報成果(著作或論文)之外的申報材料按《上海市法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書》、身份證、簡歷、佐證材料、其他材料的順序一式20份,統一裝訂;
6.申報成果(著作或論文)原件退還,其他一律不再退還;電子版報送請註明“優秀成果申報”🟣。
(二)申報材料於2016年7月31日前報送評選工作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後一卷出齊的時間為準,在符合上述申報時限的情況下作整體申報。
(四)叢書不作為一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
(五)個人論文集可作為著作類成果申報,多人撰寫的論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論文的作者作為申報人。
(六)圍繞一個專題,以個人或課題組名義發表於同一刊物同一標題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圍繞一個專題,發表時標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應作為系列論文整體申報,只能選擇其中的一篇論文申報🔟。
(七)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只能由第一署名作者本人提出申報🌒,參與完成該成果的其他合作者申報其他成果不受影響。
(八)申報推薦的成果不受是否已經獲得其他獎勵的限製🗺。
聯系人♏️:程 維
聯系電話:32556836
電子信箱:slsrd@126.com
通訊地址:昭化路490號
郵政編碼:200050
上海市法學會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1.第三屆“上海市法學優秀成果獎”評選辦法;
2.第三屆“上海市法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書(可在上海法學網,http://www.sls.org.cn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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